
今天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份专门针对人工智能纠纷的司法文件——《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》。这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第一次就AI问题出台系统性裁判规则,一共5个部分24条,直接回应了大家最近几年最头疼的几个场景:AI换脸、仿冒名人带货、大数据杀熟、自动驾驶出事,以及AI生成的版权到底算谁的。
先说大家最关心的侵权问题。以后,没经过你同意就用你的脸生成一个虚拟数字人,还公开传播,这叫侵犯姓名权和肖像权。没经过你同意就拿你的声音去训练模型,再模仿你的音色和语调说话,这叫侵犯声音权益。更别说操控你的虚拟形象去乱讲话、降低别人的社会评价了,那直接构成名誉侵权。哪怕是已经去世的人,如果有人擅自制作、使用他们的虚拟形象,导致名誉或肖像受损,家属也可以依法去法院起诉要个说法。
“人肉搜索”这次也被明确盯上了。过去那种靠AI追踪、分析、窃听,然后把别人私密信息扒出来挂到网上的“开盒”行为,明确属于侵犯隐私权。平台和商家以为算法就能蒙混过关?不行。大数据杀熟、仿冒名人直播带货,只要构成欺诈,经营者要承担侵权责任,消费者要求惩罚性赔偿的,法院支持。
再来看两块技术含量高的领域:知识产权和自动驾驶。关于AI生成的内容是不是受保护、开源软件出了问题谁负责、技术合同履行纠纷,以及训练数据的使用边界,这次都给出了原则性规定,基本思路是在鼓励创新和保护创作者权益之间找平衡。
自动驾驶这块更贴近普通人的利益。如果一辆智能汽车出了事故,既因为车辆本身有缺陷,也跟驾驶员操作不当有关,那当事人可以把驾驶员、生产商、销售商一起告,让他们共同承担责任。对那些宣传自动驾驶等级、性能、用途时故意吹牛或误导消费者的车企,今后也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。
还有一个现实问题是,AI相关案件往往技术性强、证据复杂,普通当事人到了法庭上很难自证清白。所以这份意见专门提出要改进事实查明和证据审查规则,对付那些利用AI伪造证据、恶意取证的伎俩,同时也为将来依法惩治AI犯罪留了接口。
说到底,这24条不是要踩刹车,而是给AI发展定个车道。技术可以冲得很快,但权利不能没人管,责任不能没人扛。最高法这次出手,算是给AI时代立规矩的第一步,之后肯定还有更多细化规则跟上来。对我们普通用户来说,起码有一点可以放心:下一次再有人拿你的脸和声音去搞事情,你不必只能发条朋友圈骂两句了,你手里多了真正的法律武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