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河南焦作一家食品厂的火龙果罐头,最近火了——不是因为味道,而是因为包装上那张脸。乍一看,那眉眼、神态,熟悉科比的人很难不联想到那位已故球星。更“巧妙”的是,包装上还印着“肘出一片天”的广告语,以及“24次科学配比”的数字梗。商品评论区里,球迷自发配上《See You Again》的背景音乐,还剪进科比那句经典“Man, what can I say?”,整个氛围瞬间拉满。
但这次,球迷没买账。“玩梗可以,别拿逝者消费。”不少人直言,这种刻意堆砌科比元素的操作,不是致敬,而是冒犯。尤其那个“肘”字,关联的是科比职业生涯中备受争议的动作——用在食品包装上,既轻佻又失敬。
面对质疑,厂家回应得很“技术流”:头像是运营团队用AI生成的“原创代言人”,原型确实参考了科比和网红“东北雨姐”,但经过算法融合,属于新创作,不构成侵权。言下之意:我没写科比名字,图也是AI画的,凭啥说我侵权?
但法律逻辑,可能比想象中更较真。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国建指出:判断AI合成形象是否侵权,核心不在“有没有标注姓名”,而在“普通人能不能一眼认出是谁”。只要公众能通过面部轮廓、五官特征、搭配文案等元素,稳定联想到特定自然人,就满足肖像权保护的基本要件。换句话说,当“24次科学配比”遇上神似科比的脸,当“肘出一片天”撞上球迷的集体记忆,即便没写“科比”二字,身份指向也已清晰成立。而企业将这种高度可识别的形象用于商业包装、促进销售,本质就是借助名人公众影响力牟利——这在法律上,已涉嫌侵害逝者肖像利益。
目前,这款罐头在电商平台售价13.5元两瓶,全网累计销量已达数千瓶。争议之下,它或许短期赚到了流量,但长期来看,品牌信任的损耗,可能远比几瓶罐头的利润更沉重。这件事也给所有商家提了个醒:AI能生成图像,但生成不了法律豁免权;技术可以“融合”,但公众的情感与记忆,无法被算法随意拼接。